根据我国国情,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和资源循环型社会,已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首先,目前全球性的资源和环境危机,其实质不仅是单纯的经济和技术问题,也是文化观念和价值取向问题。实施循环经济不仅需要政府的倡导和企业的自律,更需要提高广大社会公众的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第二,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意识尚未完全普及的情况下,法律法规作为一种强制手段能有效地推动循环经济发展。我国的环保法律仍然是基于末端治理或分段治理的思想产物,强调污染发生后的被动措施。某些条款仅有一些方向性和概念性的笼统表述,仍需要进一步的完善和细化。最后,从技术层面上看,我国生态环境问题主要产生于资源消耗增长过快、资源利用效率过低、资源再生率不高三个方面。因此要依靠科学技术,在继续加强过程分段治理和末端治理的同时,重点从生产的源头开始节约资源、能源,减少和控制污染物的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