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情中心
墙体专区
互动中心
您现在的位置: 我要保温网 --- 国内动态 --- 国内要闻 --- 文章内容
明年起民用建筑不节能最高罚50万
51baowen.com(我要保温网) 2006-02-24 17:02:23.0 来源:51baowen.com

   明年1月1日起,建设、施工单位、房地产开发商在民用建筑的节能中如果搞“猫腻”,将面临最高50万元的罚款。11月22日,记者从建设部了解到,新的《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已经颁布,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该《规定》,新建民用建筑应当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民用建筑工程扩建和改建时,应当对原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擅自修改经审查合格的节能设计文件,降低建筑节能标准。建设单位如果未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委托设计,擅自修改节能设计文件,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建筑节能设计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建设质量的,将被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发表评论
发表者: 
内容: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供热按面积计费是最后“大锅饭
  • 重拳整治建筑市场的秩序 “不
  • 我国保温和重防腐纳米陶瓷涂料
  • 亚洲首个涂料行业培训学院落户
  • 2007年决战攻坚 不给三峡
  • 73.5米高楼数秒钟倒地
  • “十一五”期间建设事业重点推
  • 中央电视台新台址B标主楼结构
  • 中美两国防腐协会签署协议加强
  • “水立方”披上“膜外衣”
  • 我国应尽快为建筑节能立法
  • 欧盟新化学品法将实施 广东企
  • 第八届中国西部国际建筑装饰博
  • 我国首座海底隧道全线进入海底
  • 北京奥运大型场馆建筑记上大连
  •   广告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