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迎建:德国供暖节能彰显效率与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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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baowen.com(我要保温网) 2006-06-05 15:53:31.0 来源:互联网 |
在能源日益紧张的情形下,我们应该怎样从日常生活中节约能源并使之行之有效呢?在日前举行的2006年清华大学博士生专题论坛--“国家能源战略下的能源发展上”,作为特邀嘉宾,德国泰西姆能源公司中国分公司总经理李迎建博士阐述了德国在供暖节能方面的做法与经验,其国家节能的法制化以及能源消费的公平性,对中国来说,颇有借鉴意义。 供暖计量收费改革 德国全国总能耗的40%用于居民的全年供暖和热水,其中有一半是通过烧油的方式来获得的,所以受国际能源价格影响很大。 在供暖计量收费改革前,德国当时的供暖方式是在每栋楼前安装热量总表,全楼暖气总耗用量按楼内住户的居住面积均摊,其价格随着能源价格的波动而起伏。德国供暖按照面积收费,但是有别于中国。德国由热力公司将热输送到居民小区,通过小区入口的热量总表按照总耗用量向物业管理公司收费,物业管理公司再对居民按照面积分摊。 这种方式体现了初步的公平:居民交费的多少,是通过小区大家实际总耗用量来分摊,而非全市统一标准。热力公司热价的制定随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及时调整,有多供热的积极性。 由于供暖占整个国家能源总耗的比例大,德国政府在20世纪70年代搞了两个有重要意义的调研。 第一个调研选取了有一百户居民的住宅楼,然后在每家的暖气片上都安装温控阀和能够记录使用量的热分配表,在按面积收费的方式下,观察居民的暖气使用行为。结果显示,由于暖气使用量与收费多少没有联系,有些居民自觉节省,而有些居民则很浪费。其中60%的家庭使用量彼此之间相差两三倍,另外有十余户彼此之间竟然相差十余倍。使用量最高的,基本上是长时间将暖气温控阀开到最大,外出也不关闭。 在针对两千户居民所做的第二个调查则表明,其中一半以上的家庭认为将卧室和客人房间的温度调到15℃或16℃就可以了,而经常活动的客厅则需要在21℃。不过,即使在一个家庭内部,对温度的需求也不同。 鉴于此,德国联邦政府继1977年和1978年颁布的房屋建筑结构和供热设施节能法规之后,于1981年又专门颁布了暖气和热水根据实际耗用量来测量和结算费用的计量法规。其中明确规定,住户必须予以配合安装热计量装置;只要是两户以上合租的住宅,费用必须按使用量进行结算和分摊。 该法规的主要目的是在不影响人们的居住舒适度的前提下,鼓励人们节能降耗。德国政府还规定,如果有其他法规和此相抵触,则节能计量法规有优先性。 这一法规的颁布,直接通过经济杠杆来推动千家万户居民大众的节能意识,使用热与交费挂钩,推动居民强化节能意识。 该法规实施后,德国全社会的供暖能耗整体下降了20%到30%,每年可因此而节省66亿公斤焦炭或50多亿立升的燃油。同时对运输的压力,对二氧化碳的排放和空气质量的改善,都起到巨大作用。 以公平推进和谐 德国按使用量计费,不仅事关节能,同时还事关社会的和谐与公平。德国的泰西姆公司1952年就开始从事供暖耗热量的测量和结算。当时德国的能源问题和价格压力并不突出,政府对此也没关注,但是依然有很多居民接受按耗用多少来计量和结算,主要是寻求公平。 比如,如果一个楼内各住户在家时间、用法、用量都不相同,却要平均按面积交费,势必产生矛盾。德国也不乏这样的争执和法院判例。所以,从20世纪50年代起,泰西姆公司就开始在居民家中安装测量暖气耗热的装置,作为计量收费的结算依据。由于这种方法在降低采暖费用、体现公平合理等方面比按面积分摊的方式有更大优越性,所以逐步被更多的房地产经营商和居民接受。 到了20世纪70年代后期,德国相当多的家庭都采用了这种计量方法。所以1981年德国政府颁布相应法规时,只不过是将行之已久、趋近成熟并已获得广泛应用的方法加以肯定,并全面强制性推广。 另一方面,节能法规的实施对德国社会其他方面带来的收效也是显而易见的。对于居民住户大众而言,有了温控阀以后,室内温度的舒适度可以自由调节,不必因为过热而开窗户透气,也使得末端楼层的暖气流量更加充足;供暖付费通过节省用量而明显减少;付费过程比较公平,费用也比较透明,楼内住户之间不再因为各家用量不同却按面积均摊热费而引发纠纷,同时也确保了收费率。 对于热力公司而言,由于居民整体节省,燃煤和耗电下降,热力公司降低了能源成本。热力公司还可以在不增加投资的情况下,用原有供热设施和能耗给更多的用户供暖。同时,根据相关规定,房子即使无人居住,也要交纳一定的基本费用,以便确保热力公司的管路维护和运行费用,从而使热力公司的利益得到保证。 由于有了计量和单价结算方法,德国的供暖公司就有了把热作为商品,保障供给的积极性。德国没有固定的供暖期,冬季之前或者春季之后,气温经常乍寒乍暖,供暖公司都保障供热,因为只要人们愿意使用,然后按使用量交费就行了。 在2002年德国政府开始实施新的节能法规后,建立了房屋节能护照制度。即每一栋住宅都要通过评估机构和专业公司的鉴定,判定其保温隔热等级,然后向房屋所有者发放相应等级证明。以后凡是有人租房,房产主有义务向对方出示这个证明。该证明的作用在于,暖气费是由租房人交的,如果房屋墙体保温等级低,则承租人要多付采暖费,所以不好出租。由此推动房主改造房屋,以便于更好地节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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