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将国家建筑节能规定真正落实到位,日前灌云县结合实际出台县内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从工程设计到建筑施工、跟踪督查全过程进行明确,约束规范工程建设方建设行为,确保新报建民用与公用建筑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
根据标准,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立项时,必须提出项目建筑节能的指标及落实措施,报送施工图审查的设计文件和图纸,必须包括建筑节能的内容,且符合有关标准,不得擅自变更经过审查的设计文件;招投标和报价单位在编制招标文件时,要把节能费用列入工程量清单统一计价;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施工图和建筑节能标准的要求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建筑节能标准的要求实施监理,对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新型墙材、保温材料等执行抽样送检,确保新墙材等符合节能标准规定。标准同时明确各审批督查主体的责任追究,墙材改革、质量检测、施工图审查等责任单位,如果工作不到位导致建筑节能规定没有落实到位,领导同志和直接责任人将被行政处罚。
近日,该县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2家房地产项目开发单位和3家负责公共建筑建设的单位受到处罚。